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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本署提醒市民,小心伪冒声称来自本署的来电及来信,在一般情况下我们不会以查询热线致电市民,我们也不会致电或以书面形式要求市民提供个人资料或缴交款项。由于我们的查询热线以中央电话系统操作,本署的来电不会显示电话号码 2835 2500 。如有疑问,应与本署职员核实或向警方 反诈骗协调中心 24小时防骗易谘询热线 18222 查询。详情请浏览以下新闻公报:

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的新闻公报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的新闻公报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的新闻公报

二零一七年四月五日的新闻公报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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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青年社区建设委员会」和「地区青年发展及公民教育委员会」

背景

行政长官在《2022年施政报告》宣布推出「青年参与倡议计划」,以吸纳更多青年人参与公共事务,加强与政府互动互信。刚公布的《青年发展蓝图》也有提及这项新措施。计划的其中一项是由民政事务总署开放于全港18区设立的「地区青年社区建设委员会」和「地区青年发展及公民教育委员会」的部分名额,让青年人自荐参与成为委员。

自荐计划

欢迎年龄介乎16至35岁,并有志服务社会的青年人,申请自荐成为在全港18区成立的「地区青年社区建设委员会」及「地区青年发展及公民教育委员会」的委员。

在用人唯才的原则下,我们希望透过「自荐计划」招募诚心为社会服务、对地区及青年事务有一定认识,以及具备良好分析和沟通能力的青年人加入上述两个委员会。

截止申请日期

2023年1月27日(星期五) 晚上11时59分
凡逾期递交或资料不全的申请,均不获受理。

评审委员会

18区民政事务处将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上述2个委员会所收到的申请。

申请方法

请在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递交申请

  1. 电邮selfnomination@had.gov.hk,主题请注明「自荐计划」;
  2. 邮寄香港湾仔轩尼诗道130号修顿中心30楼民政事务总署(信封面注明「自荐计划」)(递交申请的日期会以信封上的邮戳日期为准) 。为免邮递失误,请确保已支付足额邮资;
  3. 亲身送递香港湾仔轩尼诗道130号修顿中心30楼民政事务总署(信封面注明「自荐计划」)。

按此下载申请表。申请人必须透过上述指定方式递交申请。

填写申请表时,申请人须以下列其中一种方式 ,以中文或英文阐述自己为何适合获委任为「地区青年社区建设委员会」及/或「地区青年发展及公民教育委员会」的委员:

  1. 提交一篇不多于600字的文章;
  2. 提交一段不长于3分钟的影片(以mp4格式录制)或录音(以m4a格式录制)。申请人可选择:

    • 于云端储存平台(例如Google 云端硬碟、Dropbox、Microsoft OneDrive)分享影片或录音并在申请表格上提供相关连结;
    • 经邮递或亲身送递方式提交影片或录音档案(DVD或USB记忆体)。

查询

电邮地址:selfnomination@had.gov.hk

电话:2835 1546

职权范围

  1. 地区青年社区建设委员会

    • 就民政事务处指定的地区工程或设施项目及其他地区建设倡议提供意见;及
    • 就民政事务处指定的地区工程或设施项目及其他地区建设倡议反映区内居民特别是青年的意见。
  2. 地区青年发展及公民教育委员会

    • 就青年发展和公民教育议题提供意见;
    • 因应区内需要,举办或统筹各项公民教育活动,以加强区内居民的公民意识,推动其参与公民社会建设;
    • 因应区内需要,举办或统筹各项青年活动,以加强青年的国民及公民意识,提升其发展潜能,以及推动青年积极参与社会事务;
    • 就区内团体包括学校的地区青年活动和公民教育活动的拨款申请,以及活动的推行和成效提供意见;及
    • 宣传及推广区内青年发展及公民教育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