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电子档案形式提交申索通知书须知
- 如你的主要住址是在香港以外地方,并透过电子方式(经数码签署所认证的电子纪录)(电邮地址∶rre@had.gov.hk),递交申索通知书时,请留意以下事项:
- (a) 递交的每个电子档案大小不得超过5百万字节(MB);
- (b) 同一电邮夹附的所有电子档案的总档案大小不得超过25百万字节(MB);及
- (c) 夹附的档案必须采用下列的档案格式:
(i) 便携式文件格式 (PDF); (ii) 图形互换档案格式 (GIF) ; (iii) JPEG档案交换格式 (JPEG) ; (iv) 标志图形档案格式 (TIFF) ; (v) 便携式网络图像格式 (PNG) ; 及 (vi) 点阵图档案格式 (BMP)。
- 如以电邮方式rre@had.gov.hk递交表格/文件,必须将表格的电子文本夹附于电邮中。本处不接受以其他方式(如提供云端储存的超连结)传送档案。
- 如你需要使用电脑填写 PDF 申请表格,请使用 Adobe Acrobat Reader 软件。你可透过网址 http://get.adobe.com/reader 下载有关软件。
- 如你以数码证书签署申请表格,请使用香港邮政或电子核证服务有限公司所发出的有效个人数码证书签署表格。
民政事务总署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