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郊代表包括村代表及街坊代表,是根據《鄉郊代表選舉條例》 ( 第 576 章 ) 訂明的選舉安排而產生。本網頁概括介紹有關資料,方便符合資格投票及參選的人士積極參與選舉。至於安排的詳情,請參閱《鄉郊代表選舉條例》以及相關附屬法例
法例
《選舉程序(鄉郊代表選舉)規例》(第541L 章)(第15 及16 條) - 鄉郊補選 - 提名及候選人在無競逐選舉中妥為選出公告 - 居民代表選舉 - 荃灣鄉事委員會
《選舉程序(鄉郊代表選舉)規例》(第541L 章)(第15 及16 條) - 鄉郊補選 - 提名及候選人在無競逐選舉中妥為選出公告 - 居民代表選舉 - 沙田鄉事委員會
《選舉程序(鄉郊代表選舉)規例》(第541L 章)(第15 及16 條) - 鄉郊補選 - 提名及候選人在無競逐選舉中妥為選出公告 - 居民代表選舉 - 東涌鄉事委員會
《選舉程序(鄉郊代表選舉)規例》(第541L 章)(第15 及16 條) - 鄉郊補選 - 提名及候選人在無競逐選舉中妥為選出公告 - 居民代表選舉 - 屯門鄉事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