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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本署提醒市民,小心伪冒声称来自本署的来电及来信,在一般情况下我们不会以查询热线致电市民,我们也不会致电或以书面形式要求市民提供个人资料或缴交款项。由于我们的查询热线以中央电话系统操作,本署的来电不会显示电话号码 2835 2500 。如有疑问,应与本署职员核实或向警方 反诈骗协调中心 24小时防骗易谘询热线 18222 查询。详情请浏览以下新闻公报:

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的新闻公报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的新闻公报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的新闻公报

二零一七年四月五日的新闻公报

我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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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青地区管理委员会

主席 葵青民政事务专员
委员 下列各政策局/政府部门首长之代表:
教育局局长
社会福利署署长
地政总署署长
环境保护署署长
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
警务处处长
房屋署署长
运输署署长
规划署署长
屋宇署署长
路政署署长
以及在有需要时包括其他政策局/政府部门代表

秘书

由葵青民政事务处派遣

电话号码

2494 4508

传真号码

2489 1083

职权范围

  1. (甲) 为各决策局/部门提供讨论和解决地区问题的平台;
  2. (乙) 协调各决策局/部门在管理区内事务方面的活动和计划,善用政府资源,确保能够全面顾及社区的需要;
  3. (丙) 了解地区的需要,订定这些需要的优先次序,并确保政府各项计划在筹备和落实方面能及时满足这些需要;
  4. (丁) 因应区内的特殊情况,研究在区内推行政府政策的最佳办法;
  5. (戊) 就空置政府土地的临时用途给予意见;以及
  6. (己) 鼓励并推动居民参与加强社区归属感和改善区内环境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