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队概要
背景
2022年《施政报告》宣布在18区成立「地区服务及关爱队伍」(「关爱队」)。
政府成立「关爱队」的目的,是凝聚社区资源和力量,支援政府地区工作和加强地区网络。「关爱队」会推展关爱活动,例如探访有需要人士;亦会协助处理突发和紧急事故。「关爱队」亦可协助政府传递信息,并向政府报告市民的意见。
架构和组成
政府参考2019年区议会一般选举选区分界,把全港18区划分成小区,并于每小区各设一队「关爱队」小队。当区民政事务专员为区内小队的总指挥。
「关爱队」小队以团体为单位组成。团体须申请并通过遴选成为小队。每队人数约为8至12人,包括队长和副队长各一名。
遴选程序
「关爱队」的遴选分为两个阶段:(一)团体甄选和(二)服务建议书评审,并由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领导的「全港关爱队评审及督导小组」和18区民政事务专员领导的「地区关爱队评审及统筹小组」负责有关遴选工作。
第一阶段遴选的目的是确保申请团体爱国爱港,能支持和配合政府领导,具备一定地区网络和服务经验,拥有跨区域动员能力,以及有能力凝聚并会寻求社会资源。只有符合评审准则的团体,才可通过第一阶段遴选。
第二阶段遴选的目的是因应各小区需要,评审团体的服务计划,以挑选最合适的团体成为小区的「关爱队」小队。地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处)会按区情拟备项目纲要,列明必需的服务要求和关键绩效指标。通过第一阶段遴选的团体须根据项目纲要,提交服务建议书,当中包括服务详情和小队的建议成员名单。
资源
资源方面,政府会为「关爱队」提供部分资源。地区民政处会在项目纲要订定每小队的资助金额;每小队于两年资助期的总资助金额约为80至120万元。政府亦鼓励团体透过赞助、捐赠或团体内部资源提供服务。
监察机制
「关爱队」须定期提交工作及财务报告,并安排独立会计师审计帐目。地区民政处亦会定期监察小队的工作,并检视其达标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