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关爱队评审及督导小组 (全港评审小组)
成员名单
主席 |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 |
副主席 |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副局长 |
成员 | 教育局副局长 |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 | |
保安局副局长 | |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常任秘书长 | |
民政事务总署署长 | |
以及在有需要时包括其他决策局/政府部门代表 | |
秘书 | 由民政事务总署派遣 |
职权范围
职权范围如下:
- 督导「地区服务及关爱队伍」(「关爱队」)的整体方针和落实情况;
- 制定团体甄选及服务建议书评审准则;
- 在第一阶段遴选中,根据「地区关爱队评审及统筹小组」(「地区评审小组」)的建议,考虑和审批通过遴选的团体名单;
- 在第二阶段遴选中,以通过第一阶段遴选的团体所提交的服务建议书为基础,并根据「地区评审小组」的建议,考虑和审批「关爱队」的组成;及
- 监察「关爱队」的整体表现,并就全港层面与「关爱队」相关的其他事项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