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总署助理署长 (4)
电话号码: 2835 2223
职责:
- 检讨和制定旅馆发牌制度方面的政策
- 推行有关旅馆规管的立法建议并制定新制度的实施策略
- 监督牌照事务处 ( 牌照处 ) 有关发牌和执法的工作
- 制定有关物业管理行业的政策及监督《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的施行
- 草拟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条例》所需程序的附属法例
- 负责民政事务总署与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之间的政策协调
重要公告
本署提醒市民,小心伪冒声称来自本署的来电及来信,在一般情况下我们不会以查询热线致电市民,我们也不会致电或以书面形式要求市民提供个人资料或缴交款项。由于我们的查询热线以中央电话系统操作,本署的来电不会显示电话号码 2835 2500 。如有疑问,应与本署职员核实或向警方 反诈骗协调中心 24小时防骗易谘询热线 18222 查询。详情请浏览以下新闻公报:
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的新闻公报电话号码: 2835 2223
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