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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本署提醒市民,小心偽冒聲稱來自本署的來電及來信,在一般情況下我們不會以查詢熱線致電市民,我們也不會致電或以書面形式要求市民提供個人資料或繳交款項。由於我們的查詢熱線以中央電話系統操作,本署的來電不會顯示電話號碼 2835 2500 。如有疑問,應與本署職員核實或向警方 反詐騙協調中心 24小時防騙易諮詢熱線 18222 查詢。詳情請瀏覽以下新聞公報:

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的新聞公報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的新聞公報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的新聞公報

二零一七年四月五日的新聞公報

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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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 2005 年收入 (取消遺產稅) 條例》 (下稱「條例」) 在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一日生效。條例制定機制,授予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權力,以方便有關人士在申請以簡易方式管理遺產、授予書*或在香港以外地方的遺囑認證法院發出的授予書上蓋章之前,管理在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一日或之後去世的人士的遺產。機制另一個目的是保障遺產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註:
凡指男性的字詞也指女性;凡指單數的字詞也指眾數,反之亦然。

*授予書俗稱「承辦紙」,包括遺囑認證、遺產管理書或遺產管理書(附有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