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登記成為民政事務總署供應商須知
簡介
民政事務總署備有貨品及服務的供應商名單。
欲獲考慮成為本署的供應商,可向民政事務總署署長提出書面申請。名單上的供應商均有機會接獲邀請競投供應有關類別的貨品或服務。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填妥申請表,連同下列資料遞交民政事務總署署長考慮: -( 甲 ) 有效的商業登記證或證明文件以顯示根據香港法律第 310 章的《商業登記條例》獲得豁免商業登記的副本一份;及
( 乙 ) 有關提供的貨品或服務的目錄及詳細的說明書。
申請註冊成為本署供應商費用全免。
查詢
如對上述申請程序有任何疑問,可以書面向本署查詢: -民政事務總署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 130 號
修頓中心 11 樓
物料供應小組收
傳真 : (852) 2573 9132
電郵 : supplies_unit_had@ha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