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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本署提醒市民,小心偽冒聲稱來自本署的來電及來信,在一般情況下我們不會以查詢熱線致電市民,我們也不會致電或以書面形式要求市民提供個人資料或繳交款項。由於我們的查詢熱線以中央電話系統操作,本署的來電不會顯示電話號碼 2835 2500 。如有疑問,應與本署職員核實或向警方 反詐騙協調中心 24小時防騙易諮詢熱線 18222 查詢。詳情請瀏覽以下新聞公報:

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的新聞公報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的新聞公報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的新聞公報

二零一七年四月五日的新聞公報

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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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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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目前共有 73 間社區會堂和 36 間社區中心,由民政事務總署負責管理。

社區會堂 / 社區中心提供以下設施供地方團體租用以舉辦社區關係建設活動:

  1. 多用途禮堂 ( 附設舞台 ) ;
  2. 會議室;
  3. 會客室;及
  4. 化妝室。

地區團體也可租用位於堅尼地城社區綜合大樓的綜合用途室,舉辦社區活動。

如欲查詢預訂手續、開放時間及有關收費等詳情,請與各區民政事務處聯絡。

民政事務總署已與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有限公司、香港音像版權有限公司和香港音像聯盟有限公司就在社區會堂 / 社區中心表演由該三家機構控制或管理的版權文學作品和音樂作品、播放或放映錄音製品、音樂錄像和卡拉 OK 錄像製品簽訂特許協議。申請人如在社區會堂 / 社區中心表演、播放及 / 或放映的版權作品由該三家版權特許機構控制或管理,而其表演、播放及 / 或放映該等作品並非相關特許協議所豁除,由 2014 年 2 月 1 日起,申請人無須另行向上述機構申請特許。

申請人如表演、播放及 / 或放映任何音樂版權作品,須填寫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有限公司的 節目報表 ,並於最後一次表演的日期起計 30 天內把填妥的報表交回該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