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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本署提醒市民,小心偽冒聲稱來自本署的來電及來信,在一般情況下我們不會以查詢熱線致電市民,我們也不會致電或以書面形式要求市民提供個人資料或繳交款項。由於我們的查詢熱線以中央電話系統操作,本署的來電不會顯示電話號碼 2835 2500 。如有疑問,應與本署職員核實或向警方 反詐騙協調中心 24小時防騙易諮詢熱線 18222 查詢。詳情請瀏覽以下新聞公報:

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的新聞公報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的新聞公報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的新聞公報

二零一七年四月五日的新聞公報

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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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委員會

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

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在1976年9月成立,在撲滅罪行方面擔當重要角色,不但檢視區內的治安情況,亦會反映區內市民關注的治安問題。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負責在區內舉行宣傳活動,協助提高市民的防止罪案意識,並鼓勵市民積極參與滅罪工作。每個地方行政區,各設一個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

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的職權如下:

(一) 經常檢討區內的罪案及執法情況,並因應市民的需要,就事務的緩急先後,提出建議;
(二) 統籌區內各方面的工作,協助警方撲滅罪行及減低非法毒品交易活動;
(三) 促進區內良好警民關係;及
(四) 就有關撲滅罪行的行政及社區參與措施,向撲滅罪行委員會提供意見。


地區防火委員會

地區防火委員會自1998年3月在各區先後成立。地區防火委員會積極推廣防火安全及其他有關大廈安全的事宜,亦會在區內舉行有關防火及大廈安全的教育和宣傳工作,並與業主立案法團合力推廣並協辦大廈防火演習。每個地方行政區,各設一個地區防火委員會。

地區防火委員會的職權如下:

(一) 促成區內人士積極參與推廣防火安全及其他有關大廈安全的事宜;
(二) 加強對防火安全及其他有關大廈安全問題的公眾教育和宣傳工作;
(三) 與區議會及其他地方團體合辦宣傳活動;
(四) 與各業主立案法團和業主,合力推廣並協助舉行大廈防火演習。


分區委員會

分區委員會自1972年起在各區先後成立。分區委員會推動公眾參與地區事務;就籌辦社區參與活動及推行由政府贊助的計劃,提供意見並加以協助;並就影響該分區的地方問題提供意見。現時全港共有71個分區委員會。

分區委員會的職權如下:

(一) 推動公眾參與地區事務;
(二) 就籌辦社區參與活動及推行由政府贊助的計劃等事宜,提出意見予以協助;
(三) 就影響分區的社區問題,提出意見;
(四) 促進該分區居民及區內組織的社區精神;
(五) 提供渠道以供討論關乎公眾利益的事宜,並就該等事宜提供意見;以及
(六) 支持在分區內推行地區行政的工作。


地區委員會委員名單

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地區防火委員會及分區委員會的委員由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委任。請按此 我的社區 進入18區網頁,瀏覽各區地區委員會委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