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指引
「關愛隊」的招募及評選工作分為兩個階段:
(一) 團體甄選;和
(二) 服務建議書評審。
每個階段的工作都會經由兩層架構,即由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領導的「全港關愛隊評審及督導小組」(「全港評審小組」)及由十八區民政事務專員擔任主席的「地區關愛隊評審及統籌小組」(「地區評審小組」)處理。
(一)第一階段 - 團體甄選
基本原則
為確保小區「關愛隊」小隊能支持和配合政府的領導、政策及地區工作,申請團體須具備一定地區網絡和服務經驗,擁有跨區域的動員能力,並能尋求和凝聚社會資源。政府會於第一階段,為各區甄選合適的團體,進入第二階段的服務建議書評審,申辦成為「關愛隊」小隊。
「關愛隊」的團體評審準則由「全港評審小組」訂立。「地區評審小組」根據有關的準則評審團體所遞交的申請,並將評審結果提交「全港評審小組」審批。
團體評審準則
申請團體必須︰
- 支持「一國兩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簽署聲明,承諾竭盡所能配合政府政策,履行「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的職責;
[註︰申請團體須簽署聲明,並申報團體、其母機構及所有相關負責人是否與任何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有聯繫,有否接受該等組織的資金資助,以及過往3年申請團體的收入來源。申請團體所提交的資料可能會送交其他機構或組織進行審查和調查。] - 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例如《公司條例》(第622章)、《社團條例》(第151章)和《稅務條例》(第112章))註冊的組織,而其成立目的是完全或主要為服務全港市民大眾或地區居民;
- 已成立5年或以上;
[註︰申請團體須隨申請表提交會章。] - 註冊/登記的成員數目不少於30人;
[註︰申請團體須隨申請表提交成員/義工登記冊。] - 於過往5年在區內舉辦或參與舉辦不少於15項地區服務/活動,其中必須包括下列四類支持/配合政府政策的服務/活動-
- 團體/其主要負責人曾參與民政事務總署(包括地區民政處)在2019新型冠狀病毒病疫情下舉辦的防疫抗疫活動;
- 舉辦或參與舉辦慶祝香港回歸祖國的周年活動;
- 舉辦或參與舉辦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周年活動;及
- 舉辦或參與舉辦具規模的國情活動(例如國家主席『七一』重要講話精神座談會及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精神分享會等);
[註︰申請團體須隨申請表提交截至2022年11月30日或以前有關其地區服務/活動的資料。]
- 已以該團體名義開設獨立銀行戶口;
- 具備足夠的跨地區動員能力,並承諾在有需要時動員其他地區組織,協助處理突發和緊急事故,或提供所需的協助;及
- 擁有足夠的凝聚社會資源的能力,並承諾尋求贊助和捐贈或調撥團體內部資源,積極支持及推動關愛服務,使更多人受惠。
申請方法
申請團體須於地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處)指定的截止日期前將填妥的團體甄選申請表(範本見附件1),連同相關文件送交當區民政處,逾期遞交的申請表概不受理。
申請書評審
「地區評審小組」會審閱申請書,確保申請團體符合上文第9(a)至(h)段的所有評審準則,並甄選和推薦符合所有評審準則的團體為該地區的認可團體,有關的評審結果會提交「全港評審小組」審批。認可團體具備資格申辦成為地區內小區的「關愛隊」小隊;並可在該地區個別小區的「關愛隊」小隊出缺,而地區民政處認為有需要替補時,申請承接有關小區的工作。
(二)第二階段 - 服務建議書評審
地區民政處訂定的小區項目綱要及開支預算
「關愛隊」的工作範圍包括社區關愛、協助處理突發和緊急事故等。「關愛隊」的工作由政府指示。地區民政處會因應各小區的需要,爲各小區擬備項目綱要,列明必需的服務要求,並訂定關鍵績效指標(例如:服務對象總人數/人次、關愛活動的次數、探訪的大廈類別等)。地區民政處會因應各小區的情況,訂定每小隊在兩年資助協議期內的資助上限,由約80至120萬元不等。政府給予「關愛隊」小隊的撥款只供提供關愛服務及相關活動用途。
認可團體提交的服務建議書
服務類別及細節
獲「全港評審小組」確認的認可團體可因應地區民政處公佈爲地區內各小區擬備的項目綱要及訂明的服務開支預算上限提交小區服務建議書。申請團體須在小區服務建議書中訂明各服務項目(包括項目綱要提及的必需的服務,以及團體因應其經驗建議推行的額外服務)於兩年資助協議期內承諾達到的服務水平和預算開支金額,並就每個項目以指定格式的表格提交項目明細建議書,解釋項目的推行方案及預算開支項目。如額外服務以政策宣傳及教育或大型地區節慶活動為目標或主題,有關申請將獲優先考慮。小區服務建議書、項目綱要和項目明細建議書的範本見附件2。
開支預算
政府的資助撥款除了用作個別服務項目的直接開支預算外,申請團體可預留不多於政府資助撥款的10%支付本身的行政費用(例如監督服務計劃所需的督導人員及總部開支),以及另外的10%支付公眾責任與意外保險的費用及審計年度帳目和總結帳目的費用。有關上述的間接開支預算應在小區服務建議書中列明。
除了政府給予「關愛隊」的資助撥款外,我們鼓勵申請團體透過贊助、捐贈或團體內部資源積極支持關愛項目,提供相關服務,使更多人受惠。贊助、捐贈或團體內部資源的詳情應在小區服務建議書中列明。此外,我們亦鼓勵申請團體另行申請合適的撥款資助計劃(例如社區參與計劃)舉辦「關愛隊」的其他活動。為免生疑問,即使團體所提供的額外資源較政府給予「關愛隊」的撥款為多,「關愛隊」的工作仍然由政府領導,所有小區「關愛隊」小隊必須服從政府的指示及調配,執行一切有關「關愛隊」的行動和工作。
小隊成員資格準則
申請團體須在小區服務建議書第三部份提供「關愛隊」小隊的建議成員名單。每個小隊的成員約 8至12人,包括隊長和副隊長各一名。個別小隊成員只能服務該小隊,不能同時出任其他小隊的成員。「關愛隊」小隊所有成員必須︰
-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簽署聲明,承諾竭盡所能配合政府政策,履行「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的職責;
- 年滿18歲,並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 有不少於5年地區服務經驗;及
[註︰申請團體須於申請表內列明所有建議成員的資歷。] - 沒有刑事定罪紀錄。
[註︰建議成員須簽署授權書,同意警方進行刑事紀錄審查。]
所建議小隊成員的組成應多元共融,能充分凝聚不同界別的力量服務小區,吸納例如青年、婦女和不同種族人士等參與,並因應小區的服務需要而吸納具提供相關服務經驗或專業知識的人士組成小隊。
每名建議成員均須簽署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附件3)、提交填妥的「個人履歷表」(附件4)和簽署刑事紀錄審查授權書(附件5)。申請團體所提交的資料可能會送交其他機構或組織進行審查和調查。
申請方法
認可團體可申請承辦多於一個小區的工作,就每一個有興趣承辦的小區提交一套小區服務建議書。申請團體須於地區民政處指定的截止日期前,把就個別小區填妥的小區服務建議書和項目明細建議書,連同相關文件(包括各名建議成員所簽署的聲明、「個人履歷表」和授權書)送交當區民政處,逾期遞交的申請表概不受理。
服務建議書評審準則
「地區評審小組」會評審所有建議書,如有需要,會邀請申請團體講解建議書。「地區評審小組」會根據下列評審準則審核建議書:
- 所建議服務能充分回應小區需要並達至地區民政處在小區項目綱要訂明的關鍵績效指標、具深度、富創意、能充分凝聚社區資源和力量以構建團結互助的地區服務網絡、涵蓋政策宣傳及教育或大型地區節慶活動的範疇[佔50%];
- 所建議小隊成員的組成(包括有否涵蓋不同界別人士,例如青年、婦女和不同種族人士等,並因應小區的服務需要而吸納具提供相關服務經驗或專業知識的人士組成小隊)、資歷和網絡[佔20%];及
- 預算運用得宜,具成本效益,以及能提供額外資源[佔30%]。
評審總分為100分。建議書得分低於50,將不獲進一步考慮。一般而言,建議書得分最高的團體會獲推薦為該小區的「關愛隊」小隊,有關的委任建議會呈交「全港評審小組」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