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愛隊概要
背景
2022年《施政報告》宣佈在18區成立「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關愛隊」)。
政府成立「關愛隊」的目的,是凝聚社區資源和力量,支援政府地區工作和加強地區網絡。「關愛隊」會推展關愛活動,例如探訪有需要人士;亦會協助處理突發和緊急事故。「關愛隊」亦可協助政府傳遞信息,並向政府報告市民的意見。
架構和組成
政府會參考區議會一般選舉選區分界,把全港18區劃分成小區,於每小區各設一隊「關愛隊」小隊。當區民政事務專員為區內小隊的總指揮。
「關愛隊」小隊以團體為單位組成。團體須申請並通過遴選成為小隊。每隊人數約為8至12人,包括隊長和副隊長各一名。
遴選程序
「關愛隊」的遴選分為兩個階段:(一)團體甄選和(二)服務建議書評審,並由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領導的「全港關愛隊評審及督導小組」和18區民政事務專員領導的「地區關愛隊評審及統籌小組」負責有關遴選工作。
第一階段遴選的目的是確保申請團體愛國愛港,能支持和配合政府領導,具備一定地區網絡和服務經驗,擁有跨區域動員能力,以及有能力凝聚並會尋求社會資源。只有符合評審準則的團體,才可通過第一階段遴選。
第二階段遴選的目的是因應各小區需要,評審團體的服務計劃,以挑選最合適的團體成為小區的「關愛隊」小隊。地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處)會按區情擬備項目綱要,列明必需的服務要求和關鍵績效指標。通過第一階段遴選的團體須根據項目綱要,提交服務建議書,當中包括服務詳情和小隊的建議成員名單。
資源
資源方面,政府會為「關愛隊」提供部分資源。地區民政處會在項目綱要訂定每小隊的資助金額;每小隊於兩年資助期的總資助金額約為80至120萬元。政府亦鼓勵團體透過贊助、捐贈或團體內部資源提供服務。
監察機制
「關愛隊」須定期提交工作及財務報告,並安排獨立會計師審計帳目。地區民政處亦會定期監察小隊的工作,並檢視其達標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