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按鈕

重要公告

本署提醒市民,小心偽冒聲稱來自本署的來電及來信,在一般情況下我們不會以查詢熱線致電市民,我們也不會致電或以書面形式要求市民提供個人資料或繳交款項。由於我們的查詢熱線以中央電話系統操作,本署的來電不會顯示電話號碼 2835 2500 。如有疑問,應與本署職員核實或向警方 反詐騙協調中心 24小時防騙易諮詢熱線 18222 查詢。詳情請瀏覽以下新聞公報:

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的新聞公報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的新聞公報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的新聞公報

二零一七年四月五日的新聞公報

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關愛隊)

地區關愛隊評審及統籌小組 (地區評審小組)

成員名單

主席 民政事務專員
副主席 民政事務助理專員
成員 下列政府部門首長的代表:
    警務處處長
  消防處處長
    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
  社會福利署署長
    以及在有需要時包括其他決策局/政府部門代表
秘書 由民政事務處派遣

 

職權範圍

職權範圍如下:

  1. 於第一階段遴選中考慮團體的申請,並向「全港關愛隊評審及督導小組」(「全港評審小組」)提出建議;
  2. 在第二階段遴選中評審通過第一階段遴選的團體所提交的服務建議書,並就「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關愛隊」)的組成向「全港評審小組」提出建議;
  3. 在地區層面協調與「關愛隊」運作相關的事宜;及
  4. 在地區層面監察「關愛隊」的表現,並就地區層面與「關愛隊」相關的其他事項(包括更改和終止協議)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