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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本署提醒市民,小心偽冒聲稱來自本署的來電及來信,在一般情況下我們不會以查詢熱線致電市民,我們也不會致電或以書面形式要求市民提供個人資料或繳交款項。由於我們的查詢熱線以中央電話系統操作,本署的來電不會顯示電話號碼 2835 2500 。如有疑問,應與本署職員核實或向警方 反詐騙協調中心 24小時防騙易諮詢熱線 18222 查詢。詳情請瀏覽以下新聞公報:

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的新聞公報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的新聞公報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的新聞公報

二零一七年四月五日的新聞公報

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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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委員團 (物業管理服務)

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 (香港法例第 626章 )由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委任


主席

陳萃敏女士


非官方成員

周駿齡先生

馮國雄博士

賴志文先生

林家輝先生,銅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李鎮強議員

文頴怡女士,銅紫荊星章

潘景和先生

沈豪傑先生,銅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黃嘉榮先生,榮譽勳章

黃偉傑先生,榮譽勳章

余珍女士


秘書

民政事務總署總行政主任 (牌照)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按《條例》就物業管理公司和物業管理人制定的發牌制度由二○二○年八月一日起正式實施。根據《條例》,任何人如因牌照相關事宜的決定感到受屈,可提出上訴。這些決定包括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就發出牌照 、牌照續期 、牌照條件 、紀律聆訊和紀律制裁命令等事宜而作出決定。上訴委員團主席須在委員團中委出上訴審裁小組,以聆訊上訴。上訴審裁小組可維持 、更改或推翻該上訴所關乎的任何決定 、裁斷或命令。